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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8月4日正式实施外国影响力透明登记制度

(《加拿大和世界报道》渥太华消息)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外国影响力透明与问责法》(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Act)配套建立的外国影响力透明登记制度(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Registry)将于2026年8月4日正式生效。这项制度旨在提高涉及外国委托方参与加拿大公共事务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公共决策过程的公开性和可追溯性。

加拿大国会山(Parliament Hill),资料图片。

根据加拿大政府公布的实施安排,制度正式实施后,凡在生效前已经存在的相关合作安排,可享有60天过渡期完成登记手续。

与此同时,前卑诗省首席选举官Anton Boegman(安东·博格曼)将于8月4日正式就任加拿大首任外国影响力透明专员(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Commissioner),全面负责登记制度的管理、监督及执法工作。

根据新制度规定,凡个人、企业、机构、顾问公司、公关机构或其他组织,如接受外国政府、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或其他境外委托方安排,在加拿大从事涉及公共事务的相关活动,一般均需依法登记。

需要登记的活动主要包括:

  • 与联邦政府、省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进行沟通;
  • 涉及公共政策、法律制定及法规修改;
  • 联邦、省级及地方选举活动;
  • 公民投票(Referendum)事务;
  • 政府采购项目;
  • 宣传、公关及媒体传播活动;
  • 咨询服务;
  • 资金、物资、场地或其他利益支持;
  • 其他代表外国委托方影响公共事务的活动。

根据加拿大政府公布的实施细则,登记资料包括:

  • 境外委托方身份资料;
  • 合作协议及安排;
  • 合作期限;
  • 所涉及公共事务内容;
  • 报酬或其他利益安排;
  • 拟开展活动情况。

若活动通过互联网进行,还须申报使用的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及相关账号;如涉及广播、电视、出版物等传统媒体传播,也须填写相关信息。

对于涉及资金、实物、服务或场地支持的安排,还必须说明资金用途及大致金额。

加拿大联邦政府估计,目前全国约有2,400多个个人及机构可能属于该制度适用范围,因此预计制度正式实施后,将陆续收到大量登记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如依法应当登记而拒绝登记、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或违反有关规定,最高可被判处100万加元罚款,并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加拿大政府同时表示,目前该制度暂不适用于原住民部族、部族议会及原住民政府相关事务。

该制度源于加拿大近年来不断加强公共事务透明度建设。有关法律已于2024年正式完成立法,随后经过一年多时间制定实施条例、建立登记平台及设立专门监管机构,最终确定于2026年8月4日全面实施。

加拿大政府表示,新制度将进一步提高涉及外国影响公共事务活动的公开透明程度,加强公众监督,维护加拿大民主制度和公共决策过程的诚信。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类似制度

加拿大并非首个建立外国影响力登记制度的国家。近年来,随着各国加强国家安全、政治透明和公共决策监督,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发达国家均已建立类似制度。

美国:1938年建立《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

美国是全球最早建立外国影响力登记制度的国家。

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简称FARA)于1938年实施,由美国司法部负责执行。

根据FARA规定,凡代表外国政府、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或外国个人,在美国从事政治游说、公共关系、媒体宣传、政策影响等活动者,一般均须依法登记,并定期披露活动内容及资金来源。

近年来,美国司法部持续加强FARA执法力度,对违规者提起刑事及民事诉讼,提高外国影响活动透明度。

澳大利亚:2018年实施《外国影响力透明计划》

澳大利亚于2018年正式实施《外国影响力透明计划法》(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Scheme Act 2018)。

该制度由澳大利亚司法部负责管理,要求代表外国政府、外国政党及相关组织,在澳大利亚开展政治游说、政府沟通、公共宣传等活动者依法登记。

澳大利亚政府认为,该制度有助于保障国家主权,提高公众对外国影响活动的知情权。

英国:2025年正式启动外国影响登记制度

英国根据《2023年国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建立了外国影响登记制度(Foreign Influence Registration Scheme,FIRS),并于2025年正式启动实施。

该制度要求代表外国国家或特定外国势力开展政治影响活动者依法申报,重点加强国家安全及公共事务透明管理。

英国政府表示,该制度旨在维护英国民主制度、防范外国势力秘密干预公共事务,同时不会影响正常国际交流与商业合作。

加拿大制度具有国际共同特点

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比,加拿大此次实施的外国影响力透明登记制度具有多项共同特点,包括:

  • 重点规范代表外国委托方影响公共事务的行为;
  • 建立统一公开登记制度;
  • 提高政治活动及公共事务透明度;
  • 明确违法处罚措施;
  • 平衡国家安全、民主制度与正常国际合作之间的关系。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外国影响活动透明化建设,建立外国影响力登记制度已逐渐成为部分发达国家完善国家安全治理和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消息来源:

  • 加拿大公共安全部(Public Safety Canada)
  • 加拿大外国影响力透明登记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Commissioner)
  • 加拿大政府(Government of Canada)

发布日期: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