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观点郭晓明博士专栏

坤二:阳德施生

Xiaoming Guo 郭晓明

 

《周易·坤》“初六:履霜,坚冰至”。《周易·坤·象》【“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周易·文言》【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周易外传·坤二》【气数非有召而至,阴阳不偏废而成。然则易曰“履霜”,而圣人曰“辨之不早”,使早辨之,可令无霜而冰乃不坚乎?则可令大化之有阳而无阴乎?】王夫之设问周易文言中说的“由辩之不早辩也”。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周易·文言》为孔子所作,故王夫之设问中说“圣人”,指的就是孔子。“气数非有召而至”,比如说,春分时节开始播种插秧了,这个节气不是农民想要它来就能来的,农民能做的只是顺应节气来务农。所以,《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即事务发展有一个过程,先有秋霜,然后才有坚冰。你即使知道有秋霜了,能把霜熏掉就没有冬天的冰雪吗?这不能。“履霜,坚冰至”讲的就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讲的就是一个积累过程。而“辨之不早”讲的就是“防微杜渐”,就是不要等到问题都积累得大得无法解决了。王夫之认为,太极生两仪,阴阳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阳而没有阴。

《周易外传·坤二》接着回答这个设问:【 曰:霜者露之凝也,冰者水之凝也,皆出乎地上而天化之攸行也。涸阴冱寒,刑杀万物,而在地中者,水泉不改其流,草木之根不替其生,蛰虫不伤其性,亦可验地之不成乎杀矣。天心仁爱,阳德施生,则将必于此有重怫其性情者。乃逊于空霄之上,潜于重渊之下,举其所以润洽百昌者听命于阴,而惟其所制,为霜为冰,以戕品彙(各种物类),则阳反替阴而尸刑害之怨。使非假之冰以益其威,则开辟之草木虽至今存可也。治乱相寻,虽曰气数之自然,亦孰非有以致之哉?故阴非有罪而阳已愆,圣人所以专其责于阳也】。

王夫之说,涸阴冱寒刑杀万物,冰雪地下水还在流,草木根在待春风吹又生,蛰藏冬眠的虫蛇动物等春天也会苏醒,阳气一直都存在,并不是说冬天来了阴寒就绝对主宰一切了,阳气还在制约着阴气的刑杀性情。如果没有阳对阴的制约,则万物都会被阴寒消杀,那就是阳不制约阴的过错。也就是说,孔子“辨之不早”的防微杜渐论是正确的。阳不能因为阴寒之盛而放弃对万物的呵护。

《周易·彖》:“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乾主阳,坤主阴,阳主性,阴主命,性是无形的,命是有形的;性是精神的,命是物质的;性是魂,命是魄;性是思想的,命是生理的;性是属人类的,命是属动物类的;性是理性行为,命是基因本能行为;性主阳主动,命主阴主静。比如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就是阳就是性,市场经济就是阴就是命。市场经济会有马太效应,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社会主义是共同富裕。没有阴的市场经济则无以发展富裕,没有坚持社会主义就无以共同富裕共建小康大同。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就是阴,坚持初心不改就是阳。当年邓公改革开放,有腐败,与黑煤矿,有伴随着外资引入带来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这是不可避免的,是“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工业化,农村人口还占90%,生产力水平只能适应于市场经济。但是,中国坚持初心不改,不易帜,不走邪门歪道,有四个坚持,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之理念不曾磨灭。苏东巨变就是放弃了阳的担当,放弃了社会主义,放弃了党的领导,任涸阴冱寒以戕品彙,“举其所以润洽百昌者听命于阴而惟其所制”。

为人一生,也要阴阳和合,要魂附体,要阴附阳,要“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之阴受制于道德理想人类良心之阳,要有人的意志和毅力之阳节制基因本能的欲望之阴,才不会成为行尸走肉,才能不被蝇营狗苟的物累毁掉一生的幸福。

《周易外传·坤二》最后举例支持“辨之不早”的论点:【 先期不听于子羽,则钟巫不弑;爵禄不偏于宋公,则子罕不僭。宫中无“二圣”之称,则武曌不能移唐。燕云无借师之约,则完颜蒙古不能蚀宋。阴之干阳,何有不自阳假之哉?辨之早者,自明于夫妇、君臣、夷夏之分数,自尽焉而不相为假也。】子羽钟巫的故事,出自《春秋公羊传》隐公四年,鲁隐公信任谄媚的佞臣子羽而被谋杀在祭祀钟巫的时候。子罕的故事出自《韩非子·二柄》,二柄指的是赏和罚两个权柄。宰相子罕对宋君说,让宋君做红脸,掌管赏碌权柄,子罕做黑脸,掌管刑罚大权。宋君真的听信了子罕的建议,结果子罕实权越来越大,最后架空了宋君的大权。武曌就是武则天,唐高宗多病,政务多由皇后武则天主理,“履霜,坚冰至”,后来武则天废掉李唐王朝自立为皇帝,建立了武周王朝。燕云故事是五代十国的故事,公元10世纪上半叶,石敬瑭借助契丹的势力击败了后唐,建立了后晋,称帝后割让了燕云十六州给契丹,从此中原丧失了北方屏障,为蒙元灭宋埋下了祸根。王夫之认为这是对夫妇、君臣、和夷夏之分“辨之不早”的“治乱相循”的案例。